索 引 号 | 01425813-3/2020-00034 | 分 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0-08-12 |
标 题 | 关于开展全区教育系统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 | ||
文 号 | 连区教〔2020〕100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根据区十五届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下发《关于全区未经消防验收公共建筑消防安全处置方案》的工作要求,将对建于《消防法》颁布以前(1998年4月)的学校建筑物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开展全区教育系统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
大港中专,各中小学、幼儿园,素质教育基地(青少年活动中心):
根据区十五届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下发《关于全区未经消防验收公共建筑消防安全处置方案》的工作要求,将对建于《消防法》颁布以前(1998年4月)的学校建筑物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0年8月14日全天。
二、检查对象
建于《消防法》颁布以前建筑物的中小学、幼儿园(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开展自查。各校主要领导亲自抓,迅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工作,及时填写消防安全检查表。
2.突出重点,联合检查。各校针对自查的问题,要迅速整改发现的隐患;区局联合消防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各校进行实地检查督导。
3.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各校要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到人,认真抓好消防安全工作。
附件:全区教育系统消防安全检查路线表
连云区教育局
2020年8月12日
附件:1、
全区教育系统消防安全检查路线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