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5820-5/2016-00049 | 分 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通知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6-05-20 |
标 题 | 关于下达2016年春季学期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政府资助经费指标的通知 | ||
文 号 | 连区财〔2016〕26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下达2016年春季学期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政府资助经费指标的通知
关于下达2016年春季学期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政府资助经费指标的通知
各幼儿园:
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不让学生因家庭贫困而辍学,按照市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连教助[2012]1号)要求,经各校评审、认定,区学生资助中心确认,现将2016年春季学期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经费指标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根据《江苏省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政府资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资助范围确定,按照平均每人每学期500元的资助标准向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发放政府资助资金。
二、各校按照经确认的受助学生名单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发放工作。各学校可视情况采取向学生直接发放现金或打入银行账户等方式,对城乡低保家庭要利用现有的政府资助银行卡,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有效资助。
三、各学校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不得截留、挤占、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连云港市连云区财政局 连云港市连云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