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5820-5/2026-00004 | 分 类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6-04-13 |
| 标 题 | 关于进一步规范限额标准以下采购活动的通知 |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纵深推进民生领域外包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高质量完成专项整治攻坚决战任务,同时为进一步规范我区限额标准以下项目采购行为,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有效防范采购风险与廉政风险,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
| 时 效 | 有效 | ||
关于进一步规范限额标准以下采购活动的通知
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连云开发区财政局,各乡街财资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纵深推进民生领域外包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高质量完成专项整治攻坚决战任务,同时为进一步规范我区限额标准以下项目采购行为,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有效防范采购风险与廉政风险,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明确管理范围
本通知所指的限额标准以下项目,是指区级各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活动。
二、切实加强内控管理
各预算单位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政府采购相关工作的通知》(连区财〔2025〕48号)、《关于转发江苏省202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连财购〔2025〕53号)、《连云港市市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连财购〔2025〕55号)、《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人主体责任规范》(连财购〔2025〕5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集中采购目录调整情况,全面完善本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并按规定报送区财政局采购中心备案。
未完成内控制度修订的单位,须限期整改、全面补齐;已完善内控制度的单位,须严格遵照执行、确保落实到位,切实保障限额以下采购活动规范有序。区财政局将依据各单位备案的内控制度,对限额以下采购项目开展常态化抽查,重点核查内控制度执行情况,严查化整为零、违规拆分规避政府采购等问题,强化监督问效,推动政府采购内控管理落地见效。
三、健全限额以下采购项目底册管理机制
(一)完善限额以下采购项目底册
各预算单位须严格按照附件表格要求,全面梳理本单位限额以下采购项目,规范建立项目底册并实行动态更新管理。结合民生领域服务外包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各预算单位应重点加强民生领域服务外包项目信息填报,做到应填尽填、不漏死角,确保底数清晰、情况明确。请各预算单位于2026年4月17日前,将2026年第一季度(1月1日—3月31日)《限额以下采购项目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一并报送至我局邮箱。
(二)建立月度报送机制
自2026年5月起,各预算单位须于每月开始5个工作日内,将上月新增的限额以下采购项目更新至原报表并报送区财政局备案。我局将依托项目底册开展滚动抽查,持续强化限额以下采购监管,进一步规范民生领域外包服务行为。
(三)建立采购联系人制度
为保障信息报送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各预算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政策咨询、业务协调及信息报送等工作。联系人发生变动的,应及时更新底册信息并做好工作交接,确保上下联动畅通高效。
各单位要压实主体责任,明确牵头科室,加强对下属事业单位的指导监督,确保限额以下采购信息真实完整、报送及时,对瞒报、漏报、虚报等违规行为,我局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联系人:董怡萍 联系电话:82317192 邮箱:lyqzfcg@126.com
附件:《限额以下采购项目情况汇总表》
连云港市连云区财政局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