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5820-5/2019-00875 | 分 类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通知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9-11-10 |
标 题 | 关于清查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的通知 | ||
文 号 | 连区财〔2019〕96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清查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的通知
区各部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印发<<>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连区教组发﹝2019﹞7号)文件精神,决定对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进行全面清查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范围及方式
所有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投资设立的全资、控股和参股企业(公司),由各单位自查并上报。
二、清查内容
主要清查各单位所办企业(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实收资本、出资比例、职工人数及需特别说明的事项。
三、完成时间
请各单位于2019年11月14日前完成自查,填报《区级机关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区财政局(B区219室,联系电话:82317662,电子表请发邮箱:lyglyb2004@163.com)。
四、清查要求
本次清查主要目的是摸清企业情况,为做好企业脱钩改制做好基础工作。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填写统计表,不得隐瞒和漏报。
连云区财政局
2019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