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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20-5/2019-00875 分 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通知
发布机构 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19-11-10
标 题 关于清查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的通知
文 号 连区财〔2019〕96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清查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的通知

区各部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印发<<>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连区教组发﹝2019﹞7号)文件精神,决定对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进行全面清查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范围及方式

所有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投资设立的全资、控股和参股企业(公司),由各单位自查并上报。

二、清查内容

主要清查各单位所办企业(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实收资本、出资比例、职工人数及需特别说明的事项。

三、完成时间

请各单位于2019年11月14日前完成自查,填报《区级机关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区财政局(B区219室,联系电话:82317662,电子表请发邮箱:lyglyb2004@163.com)。

四、清查要求

本次清查主要目的是摸清企业情况,为做好企业脱钩改制做好基础工作。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填写统计表,不得隐瞒和漏报。

连云区财政局

2019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