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政府文件> 连云区财政局文件
索 引 号 01425820-5/2021-00012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1-07-02
标 题 连云港市连云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文 号 连区财〔2021〕65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连云港市连云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区各部、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乡街: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21〕2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方式

根据省财政厅统一要求,今年我市使用财政部组织开发的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网络版填报软件,请各部门、各单位通过IE9以上、360等浏览器登录“财政部统一报表系统(江苏)” (http:∥tybb.jscz.gov.cn/,用户名和密码均为组织机构代码@NK)开展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同时,可从财政部网站会计司频道(http:∥kjs.mof.gov.cn/)“在线服务”栏目下载查阅内部控制报告填写说明、系统填报操作手册、讲解视频、审核材料等。

不适宜通过网络方式填报的单位,请在财政部会计司频道“在线服务”栏目下载单机版软件填报。

二、编报时间和要求

各部门(单位)于2021年7月16日前完成对本各部门(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并将纸质版内部控制报告加盖公章送区财政局各对口专管员处。

三、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要提高对内部控制报告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主体,明确时间节点,强化协调配合,切实加强对本部门(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及时、准确、规范完成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

(二)各部门(单位)应当根据《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数据质量自查表》要求,督促所属二级单位及时开展内部控制报告的编报工作,并对其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和内部控制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核查。区财政局也将抽取一定比例的单位,开展检查工作,不断提高内部控制报告质量。审查过程中要统筹协调内部控制报告与部门决算、国有资产报告等工作,确保同口径数据的一致性,进一步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

(三)在填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区财政局对口专管员联系。

程瑶:82316996,王伟:82311237,田一涵:82303716,

杜庆明:82319296,许正:82313626,马静如:82317103。

             


连云港市连云区财政局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