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5825-6/2018-00024 | 分 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城市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18-11-02 |
标 题 | 关于对孙清和申请公开 2009年8月12日城管局会议纪要信息的答复 | ||
文 号 | 连区城管发【2018】38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依申请公开〔2018〕19号文我局已收悉,现就相关事项答复如下: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对孙清和申请公开 2009年8月12日城管局会议纪要信息的答复
区政府:
依申请公开〔2018〕19号文我局已收悉,现就相关事项答复如下:
2006年初,以连云区环卫处为建设主体筹建“行政执法与环卫服务中心”。经公开招投标,由院前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孙清和工程队”系由院前建筑工程公司内部安排的建设队伍。2007年底工程因竣工验收存在问题,一直未能就剩余扫尾资金支付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2009年8月,区相关分管领导组织召集区城管局、区环卫处、院前建筑工程公司及有关专业人员召开了讨论会。据向当事人了解,就相关讨论内容该会未达成一致意见,同时因会议是区分管领导召集,我局未收到该会议纪要,故无法查找到该申请信息公开的会议纪要。
特此答复。
区城管局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