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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25-6/2017-00009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区城市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7-03-28
标 题 关于印发《连云区城管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连区城管〔2017〕10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印发《连云区城管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连云区城管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部门:

  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连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连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及市城管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我局制定了《连云区城管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目标任务继续细化分解到具体项目、具体责任人,抓好督查落实,确保各项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连云区城市管理局

                                                                 2017328


连云区城管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连区委办〔2017〕25号),高质量、高效率推进我局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两聚一高的新要求,以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主线,坚持重在建设、重在巩固、重在提升,着力构筑道德风尚建设高地,努力建设社会文明程度高的连云区。

  二、工作目标

  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标准,彻底整治我区城市管理工作中所存在的重点难点等突出问题,围绕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培育文明道德风尚、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的总体目标,突出思想道德内涵,注重创建利民惠民,着力强化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强城乡一体共建,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建设和谐宜居城市,确保2017年创成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

  三、主要任务

  对照《连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要求,针对涉及我局的文明风尚引导工程、环境卫生整治工程、公共秩序整治工程、城乡联动共建工程等四大工程,结合工作实际,明确我局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一)文明风尚引导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融入日常生活。依托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道德讲堂等,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开展市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范、职业规则、团体章程等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

  2、营造浓厚的创文氛围。在城区范围内设置讲文明树新风和图说我们的价值观为内容的各类公益广告比例不低于20%,建筑工地围挡广告,文明城市创建公益广告不低于30%

  3、宣传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在城市社区、公共广场、主干道、商业街区,运用户外广告、橱窗、展板、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宣传展示文明创建内容,展示加强未成年人教育保护、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或其他有益于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公益广告。

  (二)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4、市容市貌整治。市容市貌符合标准要求。按照《城市容貌标准》要求,重点整治占道经营、马路市场、乱设摊点、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停乱放等现象;对早、夜市饮食摊点、疏导点要合理规划、规范管理;城区主次干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外立面无明显污迹、无残损、无乱张贴、乱吊挂、乱堆放等现象;无露天烧烤,乱排油烟现象;沿街单位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制,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到位,整洁有序。

  5、户外广告整治。对照《连云港市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规划》,按照《连云港市户外广告(店招店牌)专项整治方案》总体要求,集中开展城区四横四纵户外广告(店招店牌)整治活动,确保户外广告管理达到创建目标要求。

  6、环境卫生整治。对照市区方案要求,以治脏为突破口,重点组织清理城中村、城郊结合部、涧沟河道、公路(铁路)沿线、拆迁地块等处的积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建有城区渣土运输处置的长效管理机制和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达到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清扫保洁及时,无卫生死角,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收集清运规范作业,垃圾收集容器及作业车辆密闭,无抛洒滴漏;公共厕所日常管理达标、设施完好,干净整洁无异味。

  7、违法建筑整治。清查并处置区行政区范围违法建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突出抓好城市主次干道、河道、高速公路、铁路沿线,商业街区、车站码头、景区公园等公共活动场所影响市容市貌、侵占道路红线、侵占绿地、侵占河道等的违法建设,以及影响、阻碍市政建设、城中村改造、征地拆迁、供电、供水、供气、通讯、防洪防汛、消防通道安全的违法建设。

  (三)公共秩序专项整治

  8、规范中小学学校周边市容秩序。中小学周边200米内无占道经营、违章亭棚,流动摊点,无三乱小广告,无乱堆放、乱吊挂现象;店招规范有序、无一店多招、多层店招、落地广告牌;保洁及时、到位,无积存垃圾。

  9、维护城市公共交通秩序。道路沿线、广场非机动车停放有序,制度健全,管理到位,无影响交通占道行为。

  (四)城乡联动共建

  10、开展城乡环境整治行动,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采取有效措施支持涉农地块和农村改路、改水、改厕等,达到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管理规范,主要道路及公共场所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现象;主要道路及公共场所广泛刊播展示公益广告,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文明乡风。

  四、组织实施

  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强化宣传、迅速启动(2017年3月)

  1、成立文明城市创建指挥部。局主要领导任指挥长,各分管领导任副指挥长;局属各单位、部门负责人作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成员同时也是本单位、部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各自条块的创建工作。

  2、制定细化实施方案。依据区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目标任务分解表、目标责任书,细化分解涉及城市管理的整治任务,并做到逐类、逐项明确具体推进方案和工作措施,确保每项任务具体到点,责任落实到人。

  3、召开推进工作会议。召开全局创文明城市推进工作会议,传达市区创建工作精神、下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明确各责任主体的具体工作任务。

  4、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在城区范围内设置讲文明树新风和图说我们的价值观为内容的各类公益广告比例不低于20%,建筑工地围挡广告,文明城市创建公益广告不低于30%

  第二阶段:点面结合、全面整治(2017年4月-6月)

  1、围绕任务分工开展文明风尚引领、市容环境卫生、公共秩序、城乡联动共建等专项整治任务。

  2、按照时间节点开展文明城市模拟测评,并根据测评情况和点评会议结果进行全面整改提高。

  3、收集整理并配合做好创文台账资料省级平台网上申报工作。

  4、确保通过省级文明城市测评。

  第三阶段:创新求实、巩固提高(2017年6月-8月)

  1、按照文明城市测评要求,针对薄弱环节,及时整改到位,全面提升文明城市管理水平。

  2、不断巩固发展创建成果,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做好接受中央文明办测评的各项准备工作。

  3、收集整理并配合做好创文台账资料全国平台网上申报工作。

  第四阶段:措施到位、确保长效(2017年8月以后)

  建立健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机制、考核机制,实行长效管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局属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创文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机构,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工到位,实行全局联动,确保统筹推进,全面、按时完成创建任务。

  (二)细化责任。各责任主体要对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要求和分工,做到任务明确、心中有数,同时要分类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整治标准、完成时限,切实把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保证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三)加强宣传。各责任主体要多渠道、多形式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创建宣传活动,建立创建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反映创建进度和专项整治活动情况,引领全局干部职工充分理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具体任务,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

  (四)严肃督导。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期间,局领导小组、局督查办将组织对创建任务项目随机督查、定期通报,特别是对区创文领导小组督办事项,将全程跟踪督办,及时通报、反馈上报,重抓责任落实,保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常态长效,确保以优良成果、以实际成效赢得广大群众的支持和拥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