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5825-6/2020-00003 | 分 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城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0-01-16 |
标 题 | 关于印发《连云区道路清扫和保洁作业制度》的通知 | ||
文 号 | 连区城管〔2020〕2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印发《连云区道路清扫和保洁作业制度》的通知
关于印发《连云区道路清扫和保洁作业制度》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环卫处: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道路保洁质量,经研究,制定《连云区道路清扫和保洁作业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连云港市连云区城市管理局
2020年1月16日
连云区道路清扫和保洁作业制度
为进一步促进我区道路清扫和保洁作业规范化运行,不断强化责任、提高效能,特制定制度如下:
一、道路清扫保洁作业遵守“六净、六无、六不准”守则
六净:路面净;人行道净;路牙净;雨(污)水口净;树坑、绿地净;电线杆(墙)根净。
六无:无果皮、纸屑、塑料袋、垃圾废弃物;无人畜粪便、砖瓦石块;无积尘;绿化带内无杂物;垃圾桶、果皮箱附近无污物、污水、建(构)筑物、站台、线杆无张贴物。
六不准:不准将垃圾扫入涧沟;不准将垃圾扫入雨(污)水井口;不准将垃圾扫入绿化隔离带;不准焚烧垃圾、树叶;不准在工作期间聚众闲谈、脱岗;不准将作业工具和作业车辆擅作他用。
二、人工清扫保洁作业时间
道路按等级进行清扫保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如需调整,服从统一安排)。一级道路人工每日两清扫 7:00前结束晨扫,下午普扫时间为:(12:00 --13:30),16小时(5:00 --21:00)动态保洁;其他等级道路全部实行每日两清扫 7:00前结束晨扫,下午普扫时间为;(14:00--15:30),8小时保洁。16小时动态保洁道路实行责任连带追究制度。人行道、绿化带清扫保洁与道路同步进行。
三、人行道和绿化带与道路同步清扫、保洁
对行道树上悬挂的塑料袋及其他影响市容市貌的污染物及时进行清理;隔离栏、护栏、自行车架底部清扫到角;沿街空调外机后侧及底部清掏及时无杂物;快慢车道之间绿化隔离带要求对面透空;及时清除剪枝、残叶、白色污染及其他杂物和垃圾。
四、电动保洁车快速保洁制度
电动车快速保洁人员在作业区域巡回保洁,及时拾取路上漂浮物,垃圾,遵守交通法规定,作息期间时速控制在20公里/小时内,严禁逆道行驶,严禁与保洁人员集聚闲聊,作业结束车辆归队前清空箱体,督查保洁人员到岗、在岗情况。
五、安全生产制度
严格遵守处道路清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人员在作业时间内必须着干净的环卫安全标志服装;严禁攀越交通护栏;坚守自己的工作区域,不串岗、离岗;严禁坐在路牙石上休息,禁止焚烧可燃物和垃圾。
六、资金保障
根据连区委办〔2016〕59号文件内容:由区财政及各街道对城市管理必须经费予以保障,确保城市管理配套资金逐年增长,满足正常工作需求。对于城市管理体制调整需增加的保洁和执法人员,由区城管局、各街道根据工作需要重新配置,所需费用由区财政、街道按照6:4比例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