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5825-6/2020-00009 | 分 类 | 其他/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城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0-11-10 |
标 题 | 关于成立连云区城管局行政调解委员会的通知 | ||
文 号 | 连区城管〔2020〕30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成立连云区城管局行政调解委员会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行政调解办法》(苏政发[2019]28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连委办发[2019]120号)要求,规范并加强城市管理行政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创新服务和管理方式,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决定成立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行政调解委员会,并选配和组建专门的行政调解员工作队伍。
一、委员会组成人员
夏阳同志任委员会主任,谭正科、汤永刚、亢晋军、余界光同志任副主任,徐亮、程军、周杰、朱艳、孔繁武同志任委员。
二、委员会工作职责
建立健全与行政调解相配套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组织协调行政调解工作;指导各部门行政调解工作的具体实施;对重大、复杂、疑难的行政调解案件提出建议;对出现的普遍性规律性问题定期进行研究,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
委员会下设行政调解工作办公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余界光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法制室,负责组织协调行政调解的具体工作。
连云港市连云区城市管理局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