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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1425843-2/2019-00019 | 分 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应急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19-07-16 |
| 标 题 | 关于印发《连云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 ||
| 文 号 | 连区应急〔2019〕42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连区应急〔2019〕42号关于印发《连云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连云开发区管委会,机关各科室、区安监大队:《连云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已经区人民政府批准(连区政发〔2019〕64号),现印发给你们。 | ||
| 时 效 | 有效 | ||
关于印发《连云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连区应急〔2019〕42号
关于印发《连云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连云开发区管委会,机关各科室、区安监大队:
《连云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已经区人民政府批准(连区政发〔2019〕64号),现印发给你们。请各街道安监所、连云开发区综合执法局紧密配合,并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做好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制定、报批和备案工作,请局各相关科室、区安监大队严格按照监督检查计划抓好落实。
连云区应急管理局
2019年7月16日
连云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检查、一般检查、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原国家总局令第24号)和《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连云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执法力度方面:事前执法检查立案数占检查企业数30%以上,事前立案数占总立案数80%以上。
(二)精准执法方面:重点行业领域、重点环节以及五个专项执法中办案占比不低于70%。
(三)规范执法方面: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实率100%,办案回访率100%。自由裁量适用细则使用覆盖率100%,执法管理系统使用率100%。行政复议撤销率为零,行政诉讼败诉率为零。
(四)执法监督方面:对全区各街道(开发区)综合监督覆盖率100%,问题整改率100%。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
区应急管理局现有执法人员8人。
总法定工作日2000个,监督检查工作日409个,其他执法工作日520个,非执法工作日1071个。
三、重点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单位范围
1.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1)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优先检查分级评估为红色和橙色的生产经营单位;
(2)烟花爆竹批发单位;
(3)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
(4)涉爆粉尘、涉氨制冷生产经营单位;
(5)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
2.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3.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
4.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
5.试生产或者复工复产的生产经营单位;
6.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重点检查单位数量
全年重点检查企业43家,占全年监督检查数量的78.1%。
(三)重点检查单位的检查频次
1.对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和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全年至少进行一次执法检查;
2.对其它的重点检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执法检查的频次。
四、一般检查安排
(一)一般检查单位范围
1.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执法检查的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
2.对各街道(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执法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所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
3.其他应当纳入一般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一般检查单位数量
全年一般检查企业12家,占全年监督检查数量的21.9%。
(三)检查职能部门
主要由区安监大队按照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4号令第8条内容进行检查,各科室协助。
五、执法工作日计算依据
按照全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不低于全局在册人数的80%计算。全局在册人数10人,执法人员按照10×80%=8人,执法车1辆,电脑人均1台,打印机6台。
1.总法定工作日:共有2000个工作日
测算依据如下: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250×8=2000个工作日。
说明:全年365天,共52周,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国庆、中秋、共11天,2019年双休日104天,法定工作日=365-104-11=250个工作日。
2.其他执法工作日:共有520个工作日
测算依据如下:按照本机关前3年实际统计平均数测算
(1)实施行政许可80个工作日(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40个工作日、烟花爆竹40个工作日)。
(2)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2起×30工作日/起=60个工作日。
(3)安全生产举报查处10起×5工作日/起=50个工作日。
(4)参与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各种大检查和区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30个工作日。
(5)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等80个工作日。
(6)开展机动执法110个工作日。
(7)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10个工作日。
(8)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100个工作日。
上述(1)~(9)合计520个工作日。
3.非执法工作日:共有1071个工作日
测算依据如下:按照本机关前3年实际统计平均数测算
学习(每周星期五下午政治业务学习0.5×52×8=208个工作日)、机关工作人员在线学习0.5×40个×8=160个工作日、培训(执法换证培训5×8=40个工作日)、会议(平均每周1次,一次半天,52×0.5×8=208个工作日),全局总共安排616个工作日。
(2)检查考核64个工作日(安全生产年终目标考核和各类综合业务考核2×4×8=64个工作日)。
(3)病假、事假4×8=40个工作日。
(4)检查指导基层安全监管机构工作8×2×6=96个工作日。
(5)机关工作人员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根据各人工龄长短总共安排135个工作日。
(6)党群活动120个工作日(志愿者服务活动60工作日、参加区政府安排护林防火活动60工作日)。
上述(1)~(6)合计1071个工作日。
4.执法检查工作日:409个工作日
测算依据如下:
执法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即:2000-520-1071=409个工作日。
六、工作要求
(一)认真学习,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全体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原国家安监总局15号令、24号令等规定,制定现场检查方案,明确执法检查的主办和协办人员,确保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顺利实施。对存在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执法检查行为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和有关人员追究相关责任。
(二)精心组织,认真执行计划任务。严格按照年度计划细化分解执法任务。执法人员在进行检查前,应当明确检查的项目、内容、方法和标准,准备必要的检查仪器及行政执法文书;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联合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检查;涉及专业性内容的,可邀请相关专家参与。监督检查过程中,要严格依照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章和原国家安监总局印发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安监总政法〔2016〕113号)要求,规范监督检查的各个环节,做到程序合法、自由裁量适当、文书填写规范,不断提高监督检查工作质量。
(三)密切配合,确保执法检查实效。各科室(大队)负责人要密切配合,在对同一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时,实行统一执法,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互相配合,突出精准执法、深度检查,开展专项执法,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监督检查月度分析制度,通过每月监督检查工作分析,总结执法经验,分析存在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增强监督检查的实效性。
(四)严明纪律,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准则》,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全面强化执法队伍作风建设。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抓好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附件:1.连云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重点检查)
2.连云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一般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