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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4382/2022-00019 分 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告
发布机构 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2-12-15
标 题 关于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文 号 无〔〕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截止2022年12月13日,连云区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4家超过许可期限,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的有关规定,现将4家企业超过许可期限企业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
时 效 有效

关于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连区应急〔2022}73号

截止2022年12月13日,连云区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4家超过许可期限,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的有关规定,现将4家企业超过许可期限企业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见附件1)。

已被注销相关资质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仍需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应按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的规定,向相应发证机关重新申请办理许可证。

所有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应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提出延期申请。


附件: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过期单位名单



连云港市连云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