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584382/2023-00009 | 分 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通告 |
发布机构 | 应急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3-05-23 |
标 题 | 关于选聘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通告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思想,进一步促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领域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安全生产环境,不断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大力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问题隐患,连云区应急管理局决定选任一批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选聘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通告
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思想,进一步促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领域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安全生产环境,不断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大力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问题隐患,连云区应急管理局决定选任一批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反映社会公众对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批评、意见、建议;
(二)提供有关违法行为和风险隐患的问题线索。
(三)其他有关执法监督事项。
二、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安全生产事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善于调查研究,能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敢于提出意见和建议,工作、生活在我区的中国公民;
(二)年龄在30~55周岁之间,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基层、企业一线或具有安全生产专业知识的人员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受到刑事追究的;
(二)因违纪违法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三)具有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或者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
(四)具有安全生产联合惩戒或“黑名单”管理记录的;
(五)有其它违纪违法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名额及任期
本批选任连云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5名,任期3年。
五、选任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通告之日起至2023年5月28日止。
2.报名方式
(1)符合条件的公民可以自荐报名参加选任;
(2)连云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商请有关单位推荐人员。
3.报名材料
(1)《连云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申请表》扫描件及原件,自荐报名者应加盖所在单位或村(社区)公章;
(2)身份证、毕业证扫描件。
上述3份扫描件发至lyqajj@126.com,邮件名称为:连云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姓名。《连云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申请表》原件邮寄至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地址:连云区西墅路1号区行政中心A201办公室,电话:81888055。
(二)确定人选
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通过到所在单位、村(社区)实地走访了解、听取群众代表和基层组织意见、组织面谈等多种形式,考察确定人选。经过公示无异议,颁发证书,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