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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43-2/2019-00017 分 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区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9-06-18
标 题 转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的通知
文 号 连区应急〔2019〕33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连区应急〔2019〕33号转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前三岛乡人民政府、连云开发区管委会:现将《转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的通知》(苏应急函〔2019〕5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时 效 有效

转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的通知

 

 

 

 

 

 

 

连区应急201933

 

转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前三岛乡人民政府、连云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转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的通知》(苏应急20195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在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迅速有效地处置生产安全事故,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具有强有力的政策指导作用;在防范事故风险、减少事故伤亡、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筑起坚实制度屏障,是今后一个时期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各乡街、连云开发区、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认真组织宣贯,要将其纳入“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咨询的内容,纳入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纳入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考核内容。各乡街、连云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在日常执法检查的过程中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学习,并对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学习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宣贯工作取得实效。                                                                                                     

请各乡街、连云开发区,各单位 2019718日前 ,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宣贯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报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人:赵静;电话:81888055,邮箱:lyqajj@126.com

 

附件:转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的通知(苏应急201957号)

 

连云港市连云区应急管理局  

                2019618   

附件:

应急33号转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