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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43-2/2019-00006 分 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区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9-04-17
标 题 关于做好全区防抗大风及安全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文 号 连区应急〔2019〕5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连区应急〔2019〕5号关于做好全区防抗大风及安全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各街道办事处、前三岛乡人民政府、连云开发区管委会、连云新城,各有关单位和部门:根据连云港市气象台海区大风预警信号,连云区部分地区3月6日白天到夜里有大风(详情见附件)。区政府高度重视这次大风天气过程,要求各有关部门切实做好大风防抗应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安定有序。
时 效 有效

关于做好全区防抗大风及安全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连区应急20195

 

关于做好全区防抗大风及安全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前三岛乡人民政府、连云开发区管委会、连云新城,各有关单位和部门:

根据连云港市气象台海区大风预警信号,连云区部分地区3月6日白天到夜里有大风(详情见附件)。区政府高度重视这次大风天气过程,要求各有关部门切实做好大风防抗应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安定有序。按照区领导批示精神,现将防范应对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请结合连云港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关于做好防抗大风及安全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大风防范应对工作。各街道(连云开发区),各部门、各相关单位要全力做好当前大风天气的安全防范工作。针对大风天气可能导致的各类衍生灾害,进一步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强化责任,落实措施,根据情形发展,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全面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大风天气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各街道(连云开发区),各部门、各相关单位要密切关注天气动态、强度和影响范围,根据职责提前做好各项预警预防工作,及时将预警信息传递给相关部门和单位、船舶和人员,避免和减少各类险情事故的发生。海事部门要严格落实客滚船抗风等级规定。海洋渔业部门要督促渔船做好防风避风工作,及时组织过往船舶回港避风,防止船舶走锚、搁浅和碰撞。要加强海上作业人员和船只安全教育,采取应急措施,切实做好防范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加强户外广告牌、顶棚等高处悬挂的管理、巡视和检查工作,对不牢固的悬挂物进行及时加固,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进行拆除,避免大风刮落伤人;要对可能受大风影响危及安全的农村危房、建筑工地、教育机构等,立即撤人疏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充分做好大风天气防控准备工作,人员、物资、设备随时待命应对各类险情。要坚决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按相关规定逐级迅速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行为,确保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三、进一步加强天气预警和信息发布。各街道(连云开发区),各部门、各相关单位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趋势,及时掌握最新天气信息,做好大风天气过程的预报、预警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息、互联网等媒体,及时通知广大人民群众,尽量减少外出,切实增强防范意识,做好应急避险工作。

 

附件:关于做好防抗大风及安全防控工作的通知

 

                            连云区应急管理局

                             2019年3月6日     

 

附件:

应急管理局5号关于做好全区防抗大风及安全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