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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43-2/2017-00021 分 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区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7-09-22
标 题 转发《关于转发<江苏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两起化工事故处理情况的通报>的通知》的通知
文 号 连区安办〔2017〕61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连区安办〔2017〕61号转发《关于转发<江苏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两起化工事故处理情况的通报>的通知》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连云开发区管委会,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现将市安监局《关于转发<江苏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两起化工事故处理情况的通报>的通知》(连安监〔2017〕147号)转发给你们,事故处理情况通报反映出当前对事故处理越来越严格,非亡人事故也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时 效 有效

转发《关于转发<江苏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两起化工事故处理情况的通报>的通知》的通知

 

 

 

 

 

 

 

 

连区安办2017〕61

 

转发《关于转发<江苏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两起

化工事故处理情况的通报>的通知》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连云开发区管委会,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市安监局《关于转发<江苏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两起化工事故处理情况的通报>的通知》(连安监2017147号)转发给你们,事故处理情况通报反映出当前对事故处理越来越严格,非亡人事故也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请各街道(连云开发区)、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并将本通知及时传达至辖区内所有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

 

附件:关于转发《江苏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两起化工事故处理情况的通报》的通知(连安监2017147号)

  

                                连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22

 

 

附件:

安办61号(关于转发安监局化工事故处理情况通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