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5843-2/2017-00015 | 分 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应急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17-07-13 |
标 题 | 关于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山东临沂金誉石化有限公司“6·5”爆炸着火事故情况的通报的通知》的通知 | ||
文 号 | 连区安办〔2017〕34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连区安办〔2017〕34号关于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山东临沂金誉石化有限公司“6·5”爆炸着火事故情况的通报的通知》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连云开发区管委会,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现将《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山东临沂金誉石化有限公司“6·5”爆炸着火事故情况的通报的通知》(苏安办〔2017〕4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山东临沂金誉石化有限公司“6·5”爆炸着火事故情况的通报的通知》的通知
连区安办〔2017〕34号
关于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山东临沂金誉石化有限公司“6·5”爆炸着火事故情况的通报的通知》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连云开发区管委会,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山东临沂金誉石化有限公司“6·5”爆炸着火事故情况的通报的通知》(苏安办〔2017〕4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请将本通知传达至辖区所有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以及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附件: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山
东临沂金誉石化有限公司“6·5”爆炸着火事故
情况的通报的通知(苏安办〔2017〕44号)
连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1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