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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43-2/2015-00015 分 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区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5-04-07
标 题 关于印发《2015年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连区安监〔2015〕12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现将《2015年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按时报送有关材料和工作总结。
时 效 有效

关于印发《2015年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5年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连云开发区环安局:

  现将《2015年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按时报送有关材料和工作总结。

  联系人:高登龙    电话:0518-81888059

  邮 箱:1920268386@qq.com

  连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4月7

  2015年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全面加强金属冶炼企业各生产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省安监局、市安监局2015年金属冶炼行业企业安全监管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严厉打击金属冶炼企业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进一步规范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法制秩序。

  (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体系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

  (三)建立以企业为基本单位的隐患自查自报工作体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按时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四)积极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年底前100%企业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复评。

  (五)进一步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六)突出整治冶金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15种情形。

  二、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一)基础管理。一是按照新《安全生产法》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管理机构、配齐管理人员,完善管理制度和各岗位、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二是抓好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15种情形的检查,完善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三是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运行质量,开展安全生产合格班组创建活动,切实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现场管理。一是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安全管理台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录入率100%。二是落实较大、重大危险源监控责任,确保危险源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三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制度,及时发现、处理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四是严格执行危险性作业审批制度,在作业前必须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五是抓好检维修作业的现场管理。

  (三)危险作业。突出对从事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维护、检修人员的管理,严格落实高炉、转炉煤气回收、贮存、使用输送系统的检维修作业许可制度。突出对设施设备停产检修、复产以及生产与技改同时进行的作业安全管理,落实作业方案必须经安全生产、技术部门审查、企业负责人批准制度,落实各节点工作任务完成后签字确认和总确认制度。突出高温金属液体运输的安全管理,专用起重机的本体、抱闸、限位器、吊索、吊具等必须符合安全规定,铁水罐、钢包、渣盆等必须定期进行检查、检测、维修和保养,承受重荷载和受高温辐射、热渣喷溅、酸碱腐蚀等危害的建(构)筑物,必须定期进行安全鉴定。突出危险区域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严控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和危险作业。

  (四)应急管理。全面修订、评估各类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定期组织开展各级应急知识、基本技能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不断增强应急响应能力;配置相应的应急装备、器材和其他物资,并做好日常检查维护管理工作;与当地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签订应急互救协议。

  三、专项整治的进度安排

  (一)制定方案(2015年4月上旬前)。区开发区(板桥)结合本地实际,制定2015年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指定专人负责,配齐工作人员,建立专项整治责任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园区内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于420日前报市安监局工矿商贸处。

  (二)企业自查(2015年7月底前)。各企业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专项整治方案,对本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全面对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采取针对性整改措施。自查及整改情况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安监部门报告。同时,开发区环安局要组织对当地重点企业的检查指导。

  (三)督查整改(2015年8月底前)。市安监局将在企业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对专项整治工作各阶段情况进行督查,请区安监局于820日前对本地金属冶炼企业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省安监局将对重点地区实施针对性督查,对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走过场或在整治中发生事故的地区和企业给予通报批评。

  (四)总结提高(2015年9月底前)。开发区环安局要对本地金属冶炼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认真的总结,查找问题,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省安监局将对各地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抽查,并将各地大检查情况进行全省通报。开发区(板桥)环安局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910日前报区安监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发区环安局要充分认识金属冶炼行业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做好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切实做好检查以及指导工作。督促各金属冶炼企业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制定本企业及所属单位专项整治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做到全员、全过程、全覆盖。

  (二)跟踪督查,严格执法。开发区环安局要抓住新《安全生产法》将金属冶炼企业列为高危行业的契机,把专项整治与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对金属冶炼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整治不认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查处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不认真组织自查整改工作且存在事故隐患的企业,应责令其停产并限期整改。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环安局要积极推进金属冶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险政策,着力推广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努力解决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对工作中好的方法和经验进行总结、归纳、提炼,形成指导本地区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制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促进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