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民生公益> 安全生产
索 引 号 01425843-2/2015-00006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区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5-06-09
标 题 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文 号 连区安监〔2015〕31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各街道、开发区按照本次危险化学品企业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要求,制定专项检查方案,明确隐患排查重点。9、是否建立应急救援和响应机制,制定完善灭火和应急处置预案,明确专兼职消防力量,并组织开展消防演练。6、危险化学品储存、装卸和生产是否建立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是否有违规储存、操作的现象。四、工作安排
时 效 有效

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各街道安监所、连云开发区环安局,区各有关企业:  

  为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领域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根据《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连区政办发〔2015〕56 号)文件要求,确保全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工作目标

  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治理的原则,重点检查易燃易爆化学品生产、储存和经营场所,集中开展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灭火应急救援准备、消防设施和队伍建设、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努力预防和减少全区危险化学品领域火灾发生,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9年20日。

  三、工作内容

  (一)排查整治重点。

  以易燃易爆化学品生产、储存和经营场所为重点,主要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落实,消防设施运行维护,日常检查巡查,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防泄漏等措施,灭火药剂储备,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专兼职应急队伍建立,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二)排查整治标准。

  1、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情况,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管理人员,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车通道、防火分区、防烟分区、防火间距、防火提等应符合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要求;是否按规定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冷却系统保持正常运行;防雷防静电设施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3、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保证24小时双人值班,持证上岗,掌握应急处置程序和设施设备操作技能。

  4、是否落实使用明火的管理措施,是否制定和落实夏季防火防爆措施。

  5、是否对电气线路和各类化工、油气生产、储存和输送的设施、装置和管线等进行定期维护、检测,确保完好正常。

  6、危险化学品储存、装卸和生产是否建立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是否有违规储存、操作的现象。

  7、是否定期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是否对专兼职管理人员以及从事操作、保管易燃易爆化学品等重点岗位人员进行专项培训。

  8、是否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根据单位应急救援需要配备必要的器材、装备和泡沫液等灭火药剂,并定期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训练。

  9、是否建立应急救援和响应机制,制定完善灭火和应急处置预案,明确专兼职消防力量,并组织开展消防演练。

  四、工作安排

  1.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8月31日)

  各街道、开发区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危险化学品领域夏季消防检查实施方案,发动和督促企业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我局将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部分重点企业组织抽查。

  2.督查整改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

  我局将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对各危险化学品领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3.总结提升阶段(9月11日至9月20日)

  对危险化学品领域夏季消防安全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报区安监大队。

  五、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强化组织领导。各街道、开发区要迅速组织相关推进机构,加强统筹调度,形成综合治理、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依法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认真组织排查,严格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各街道、开发区按照本次危险化学品企业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要求,制定专项检查方案,明确隐患排查重点。各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实施消防检查,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方位检查,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建立台账,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要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在本单位公布,并报辖区安监部门。

  (三)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各街道、开发区要针对夏季火灾多发、易发的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要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隐患,营造浓厚氛围。 

  (四)落实责任,加强信息报送。各街道、开发区要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总结经验做法。6月12日前上报易燃易爆企业底数台账(具体见附件)。并于每月2日前报送上一月工作总体推进情况,9月1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联系人:王嘉嘉,联系电话:81888059,邮 箱:lyqajj@126.com

   

  连云区安监局

  2015年6月9日

 

 

  附件

 

  附件

易燃易爆企业表格

附件

易燃易爆企业表格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类别

单位地址

单位负责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