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5828-0/2020-00015 | 分 类 | 其他/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经济技术开发区 | 发文日期 | 2020-10-29 |
标 题 | 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要求,管委会制定了《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连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0年10月29日
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0〕3号)精神,全面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领域系统性安全风险,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控系统性安全风险为重点,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精准治理,着力解决危险化学品领域基础性、源头性、瓶颈性问题,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强化安全风险管控
(一)深入开展安全风险排查。参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等相关制度规范,对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部位及重点行业环节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确定危险化学品企业、企业内部安全风险等级,制定“一企一策”风险管控方案。建立完善安全风险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应急局,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二)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推进落实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以及《江苏省化工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20年本),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依法关闭退出。(经发局牵头负责,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三、强化全链条安全管理
(三)严格安全准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源头管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落实《江苏省化工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20年)和《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根据市级制定的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做好源头管控;按照市级制定完善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对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以下简称有毒气体)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控制,严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落户;支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升级,依法淘汰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产能、工艺、产品。(招商局、行政审批局、经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监管。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有关安全技术标准。配合区生态环境局依法对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等进行监督管理,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应急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五)强化法治措施。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安委办牵头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推动工业企业落实安全风险定期报告制度。(应急局负责,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强化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确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覆盖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应急局牵头负责,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六)加大失信约束力度。企业管理和技术团队必须具备相应的履职能力,做到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力、风险防控措施不落实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配合上级部门对存在以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监管,未批先建、非法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产生重大安全隐患,违规更改工艺流程,破坏监测监控设施,夹带、谎报、瞒报、匿报危险物品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责任人,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惩戒,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从严监管。(配合区应急局、区经发局、区生态环境局开展,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强化基础支撑保障
(七)推动技术创新应用。积极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生产设备设施,实现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降低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涉及可燃性固体、液体、气体或有毒气体包装或爆炸性粉尘包装的独栋厂房,应采取机械化、自动化包装等措施,将当班操作人员控制在9人以下。(配合区应急局、区经发局开展,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八)加强专业人才培养。配合区级部门,依托相关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重点化工企业或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实习实训基地。(党群部、应急局配合区级业务部门开展,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九)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自2020年4月起,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至少要具备中级及以上化工专业技术职称或化工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并具有3年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新入职的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现有人员应在2022年底前达到相应水平。危险化学品生产和有储存设施的经营企业,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应急局牵头负责,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六、强化安全监管能力
(十)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连云开发区配备不少于6名专职安全监管人员,专职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
(十一)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推动板桥工业园消防站提档升级,按照不低于二级消防站的标准配备人员和车辆装备(应急局负责)
七、保障措施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专项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加强专项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各责任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主动靠前、担当作为,加强对本部门、行业、领域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
(十三)强化政策支持。落实上级部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相应的优惠扶持政策,对优质企业从项目准入、技术服务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引导危险化学品企业积极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自动化控制系统建设、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升、先进安全科技成果运用等。
(十四)抓好督导服务。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专项行动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适时组织进行督促、指导、检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要充分发挥业内专家的作用,组织专家深入基层一线,帮助企业解决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改造、重大危险源监控等重点任务推进过程中的难题,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