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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28-0/2015-00005 分 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江苏连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5-05-28
标 题 内设机构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各派驻机构工作;负责文秘、信息、调研、机要保密、档案管理、信访接待、工资、社会保障、考核考评、人大代表建议与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后勤、会务、接待、车辆管理等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机关行政办公会和区内全局性会议以及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党群工作部

宣传贯彻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工作指导,促其履行职责;负责党员的教育和管理,负责组织领导干部理论中心组的学习,指导基层支部党员的政治理论学;负责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提高党员素质,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力;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新党员工作;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考察、考核和评议;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开发区的宣传工作;负责统战、人民武装等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党建、宣传、涉外事务协调、工、青、妇、关工委、老龄委等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财政局

编制开发区年度财政预决算,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管理开发区各项财政收入,管理开发区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负责开发区内国有资产管理和建设项目投融资工作;根据开发区预算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提出地方性税收政策建议;参与区内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办理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并进行监督管理和跟踪问效;审查建设项目的工程预(结)算;负责管委会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经济发展局

编制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开发区鼓励和扶持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及办法;审批和管理市级限额以内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改造和外商投资项目;协助有关部门审查报批市级限额以上项目;负责区内省级及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初审;负责区内企业申报市级及市级以上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的初审;负责区内企业的管理服务工作和信用建设工作;负责区内各类统计、工业经济运行调度、企业宏观管理工作;负责重大项目的跟踪和上报工作;负责外经、外贸、外资、多种经营、科技等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制订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组织环境、安全生产影响评价;监督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安全生产评价和三同时(即环保治理、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组织编制辖区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任期目标、任务以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实施方案,并组织、协调、监督各有关企业有效实施;指导、协调和监督辖区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示范区建设;协助调处污染、安全生产事故;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以及环境信访工作;依法对区内排污单位执行环保法律法规进行监督检查,并协助有关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排查区内重大危险源,监督检查区内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工作、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参加、协调区内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规划建设局

负责组织编制开发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开发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各项专业规划,重点区域和重要小区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开发区年度基本建设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开发区土地资源的调查评估和基础设施、管理设施的保护及合法利用,对区内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施工、建筑市场进行监管和检查,对进区项目定位验线、竣工验收;负责开发区规划、建设和房屋征收工作;参与大中型企业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投资洽谈,负责区内主要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贯彻执行城市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城市管理的执法监督工作,受理有关信访和投诉;组织开展城市管理、市政管理等法规的宣传;负责区内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管理;负责户外广告、标示牌等设置的审批和综合管理;承担创建办公室的工作,负责卫生保洁等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招商局

负责招商引资、融资、内联外联、项目论证、报批;宣传投资环境及优惠政策,密切同国内外投资者及各类经济团体、工商企业、金融组织、商务机构的广泛联系和投资合作;负责招商活动的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联络互访、投资考察、招商洽谈等工作;负责开发区招商项目的开发和包装工作;

负责协调解决外商投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受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和意见反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区内项目的协调、服务、审批和备案;负责开发区重点产业和重大招商项目调研;负责招商引资信息网络、项目库、数据库等建设与管理;负责开发区各类科技、经济和项目信息的收集、整理及利用;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社会事业局

负责制订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区内的文化、教育、卫生、民政优抚工作;做好区内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负责区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落实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管理区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司法、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负责区内体育和残疾人服务保障等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