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教育局
#
信件详情
信件信息
主题: 初三学生复读咨询
内容: 您好,请问我想给孩子办理初三复读,在这方面教育局有啥文件政策规定么?孩子今年初三,成绩不好,我问他自己想法 他说想复读一年!请问怎么办理手续?有没有什么注意事项!谢谢
流程信息
回复时间:
回复信息: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我市高中段招生报名对象:1.具有本市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2.具有同等学力的本市户籍社会考生。凡被高中段学校投档录取或注册过学籍的,不得报考四星级普通高中。外省初中毕业的社会考生不得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所有部门
主办单位: 连云港市教育局   网站地图  
地址:连云港市苍梧路23号 电话:0518-85822181 E-mail:lygjyj@163.com
本网站所有公开信息的版权均属于连云港市教育网所有,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或转载本网站内容前需征得同意。
网站标识码:3207000017 苏ICP备2023017687号 苏公网安备32070502010625号